检录处运动员须知
一、各项竞赛于赛前二十分钟在检录处前点名,第二次点名即点名结
束。凡两次点名不到者,取消比赛资格,运动员因故不能参加该项比
赛,点名时须由教练员到检录出说明。
二、点名时,运动员应主动展示号码,同时应主动接受检查员检查。
检录完毕的运动员不要远离检录处,比赛前五分钟,由检录员整队带
入场内。其他无关人员应远离比赛场地,以免影响比赛正常进行。(铅
球、垒球、跳高、跳远运动员直接到比赛场地,不参加检录)
三、运动员胸前必须佩带号码,凡不按规定佩带号码或无号码及不符
要求的,不得参加比赛。(号码布于比赛前一天下发,比赛结束后各
班办主任将号码布收齐送还体育组。)
四、参加接力比赛的各单位代表应将队员接力赛的棒次表,于检录
前交检录处。
五、各项比赛结束后,请将使用的器材送回原处,比赛结束退场的
运动员要注意安全,同时不要影响其它项目的比赛。